近日,国家卫生健委发布《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(2021-2025年)》(简称《规划》)的通知,《规划》指出,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。按照县乡一体化、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,县级医院重点加强专科能力建设,强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,加强县级医院与公共卫生机 构的分工协作与业务协同,加强对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(2021-2025年)的通知
国卫医发〔2022〕3号
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,指导各地加强“十四五”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,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、中医药法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、“十四五”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有关要求,我委制定了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(2021-2025年)》(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2年1月12日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