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期页面:首页 > 国家政策国家政策

国家卫生健康委:持续将中医药振兴融入规划、建设、发展全过程!

时间:2023-09-28 14:04:54 点击:

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将于8月23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 (甘肃) 中医药产业博览会有关情况,并回答媒体提问。


微信图片_20230928140506.jpg


会上,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一级巡视员齐贵新表示,中医药事业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,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将中医药振兴融入到规划、建设、发展的全过程,助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

一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,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。按照“中西医并重”的工作方针,落实《“十四五”国民健康规划》,进一步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,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,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,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,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,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,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事业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。


二是做优做强中医药产业,拉动经济稳步发展。围绕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新型健康产品,推动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进入临床试验,推进健康用品制造生产;鼓励围绕中医治未病等服务,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;不断优化中医药产业发展环境,推动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;指导部分脱贫县将中药材种植作为脱贫增收项目或主导产业,推动中医药产业成为巩固乡村振兴成果、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;推动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关键技术装备项目,提升中医药技术装备水平、产业创新能力及产业化水平,为科学研究和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。


三是加大投资支持力度,加快建设中医药“高地”。“十四五”以来,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190多亿元,支持包括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、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、中西医协同“旗舰”医院、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中医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,进一步加快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,让群众就近享受公平可及、系统连续的预防、治疗、康复、健康促进等中医药健康服务,切实增强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。

主办单位/版权所有:中国医院协会医共体分会  备案号/经营许可证号:京ICP备8888888888号
地址:北京市大兴区嘉悦广场4号楼1807  邮政编码:100162
京公网安备 8888888888号

微信公众号
技术支持:创世网络 版权所有:中国医院协会医共体分会